早报讯 (记者 李正勇) 冬春季节是禽流感发生的高峰期,为了防止禽流感疫情的蔓延扩散,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昨(14)日,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特别消费警示。 一、感染禽流感病毒后,患者或患禽会表现出某些特殊症状,其早期症状主要表现为发热、流涕、鼻塞、咳嗽、咽痛、头痛、全身不适,部分患者可有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 道症状,还有的会患眼结膜炎或肺炎等。消费者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应立即就医。 二、消费者在进食禽肉、蛋类时应将其彻底煮熟、煮透,加工、保存食物时要注意生熟分开,最好不吃不熟的禽、蛋类食物。 三、购买活禽及禽肉应注意辨别其异常症状和体征。如眼部有结膜炎样病变;鸡腿、爪鳞下有明显的鲜红或暗红出血斑;胸部肌肉严重淤血,呈暗红色;腹部 脂肪有出血点或出血斑等症状,不要购买并及时向当地农业或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 四、尽量避免接触来历不明的鸟儿,尽量避免密切接触家禽、野禽及其分泌物;爱好养鸟的人要对鸟笼、鸟身勤消毒、多通风。 五、不宰杀、不销售、不贩运、不食用确诊或疑似“流感”病禽,并协助相关部门对病禽做无害化处理。
[责任编辑: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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