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记者从青海湖封湖育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加大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我省水生野生动物,青海湖封湖育鱼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文件,决定对扎陵湖和鄂陵湖进行全面封湖育鱼。
记者了解到,近段时间,青海湖封湖育鱼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基本杜绝了湟鱼销售活动,封湖育鱼工作呈现出多年来少有的良好局面。但是,随着对青海湖禁渔工作的深入,在西宁市场上又出现了分布在扎陵湖和鄂陵湖的花斑裸鲤等我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销售行为,且以“青海湖湟鱼”为名进行非法叫卖,严重影响封湖育鱼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为贯彻实施好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对青海湖封湖育鱼的通告》和《玛多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扎陵湖和鄂陵湖继续实行封湖育鱼的通知》精神,切实保护好我省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进一步加强对封湖育鱼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渔政队伍建设,加大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宣传,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决定对我省扎陵湖和鄂陵湖进行全面封湖育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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