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临储政策出台,东北压榨企业可代储
大豆临储政策出台,东北压榨企业可代储
11月27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今年大豆临时储备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大豆临时收储价格为1.87元/斤,收购期限为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通知还规定,引导东北大豆压榨企业入市收购。而这一措施,将促进国家临储政策更加市场化。
根据规定,东北各省人民政府要选择当地部分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统计规范的大豆压榨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临时收储价格积极入市,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2009年新产大豆,自行组织加工和销售,自负盈亏。
另一方面,中央财政根据指定大豆压榨企业加工能力和实际收购、加工数量,以及东北地区中央储备大豆实际轮换收购情况,给予指定大豆压榨企业和中储粮总公司一次性费用补贴0.08元/斤。补贴期限与收购期限相同,当市场价格高于国家规定的临时收储价格一定幅度后,中央财政适时停止补贴。
对此,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产业研究室主任张照新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表示,以往的收储政策更多考虑的是农民利益,但这次的调整对产区的大豆压榨企业的发展有很大好处,可以让市场主体发挥作用。
去年冬天以来,因为进口转基因大豆冲击国产大豆产业,导致农民卖豆难,黑龙江等大豆主产区的加工企业长期处在停产和半停产的状态。今年秋天,新豆入市,虽然价格高于去年同期水平,但因成本高于去年,农民再次出现了惜售的情况,冀望国家收储政策的出台。
得知大豆临储政策出台,黑河金秋大豆种植专业合作社社长何树文高兴地给记者打来电话,他说:“现在农民可以放心了,卖豆的渠道多了,不仅可以给粮库送,还能给企业送,方便了企业也就是给农民提供了方便。”
通知指出,中储粮总公司要合理布设临时收储库点,扩大收储库点范围,合理调度使用烘干设施,对农民愿意交售的粮食要不限收、不拒收,实行敞开收购。据有关部门预测,农民出售大豆会集中在明年的1月中旬至3月中旬
[责任编辑:中国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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