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3〕65号)精神,苏州市及时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当前家禽业稳定发展的通知》(苏府办〔2013〕82号),在全省首家制定应急保护性措施,正式出台补贴政策,确保当前家禽业稳定发展。
《通知》中明确了补贴依据和标准。对该市持有省、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禽养殖场(户),以3月1日至4月15日平均存栏种禽数为计算依据,给予每羽种禽12元一次性生产维持补贴。对该市持有县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孵坊(场),从4月8日起至4月30日,根据孵化禽苗数,给予每羽苗禽0.5元一次性生产维持补贴。对县级以上的规模禽类养殖场(户)实行低价销售、压栏待售的成本补贴,以3月31日存栏禽数为计算依据,给予每羽肉禽(鸡、鸭、鹅、鸽)2元的一次性补贴,给予每羽鹌鹑0.2元一次性补贴,给予每羽蛋禽(鸡、鸭)3元一次性补贴。
《通知》中对补贴经费作了要求,该市各区的补贴经费由市、区各承担50%,各县级市的补贴经费各县级市承担。
[责任编辑:中国农副网]
市场加盟 | 友情链接 | 会员助手 | 目合作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诚聘英才 | 数据中心 |
北京华灼新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15330255192 010-58435192 传 真:010-60572436 Email:services@nac88.com 客服QQ:771084867 357256436 网站免费咨询电话 400-056-8816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青创中心 邮编:100028 Copyright© 中国农副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065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