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卫生厅下发《辽宁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卫生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从组织管理、应急准备、疫情监测和病例确认与信息发布、预警分级与响应、控制措施、应急终止以及善后处理等方面作了具体部署和安排。《预案》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后,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省市县成立应急救援医疗队
《预案》要求,21个国家级哨点医院和44个省级哨点医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重症肺炎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排查和报告工作;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14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要对本辖区报告的重症肺炎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及时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做好检测人员、设备、试剂、耗材等相关工作,确保实验室检测及时准确;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应急救援医疗队和防疫队,随时听候指令,完成应急救援和疫情现场处置工作。
辽宁省卫生厅已确定辽宁省人民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辽宁医学院附属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为省级定点医院,负责全省发现的前3例病人及重症病例救治工作,各市、县要指定定点医院负责后续非重症病例的治疗。
辽宁省卫生厅授权发布疫情信息
辽宁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监测定义的病例后,须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24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预案》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后,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地区要立即启动疫情信息日报告制度,辽宁省卫生厅根据卫生部授权发布疫情信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对外发布。
玩忽职守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和健康随访,不限制其活动,每日早、晚各一次测体温并了解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一旦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则立即转送至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报告及治疗。
目前辽宁省虽然没有病例报告,但疫情有进一步北上蔓延的趋势,不排除辽宁省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可能。一旦出现病例,相关部门将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采取和落实各项措施,争取不发生死亡病例或将病例死亡率降至最低。
辽宁省卫生厅强调,对在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责任编辑:中国农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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