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服务中心 · 中国农副网首页
新闻资讯 国内国外公司动态
实用技术 运输保鲜肥料营养
价格分析 行情 预测 基地商情
农业科技 农资 农机 新优品种
农业经济 进出口贸易 致富之路
农业专题 健康与饮食 专家讲坛
农业展会展会新闻
政策法规法律资讯

您所在的位置: 农副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外资讯 > 正文

   

山东烟台强化三项措施,落实六项制度 加快推进阳光工程实施
http://news.nac88.com/  2008/9/16 14:12:00    点击:109    我要评论(0)

  为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充分挖掘和发挥农村劳动力资源潜力和优势,推进农村城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今年山东烟台市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全市安排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1.6万人,转移就业1.36万人,带动劳动力转移就业10万人。为确保培训质量,保证受训农民转移就业,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了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规范、有序地实施。

  一、政策扶持,加大投入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写入今年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明确指出,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作为全市“三农”工作的重点,要求“各级财政要继续安排一定资金,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并加强了领导,成立了由分管秘书长任组长,农业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建设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领导小组。市财政安排了200万元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扶持资金,与国家、省下拨的培训经费捆邦使用,按每个人150元补助,同时各项目县财政按50元比例配套培训补助资金,使参加培训的农民每人培训补助资金达到200元。招远、莱阳、龙口莱州、牟平、芝罘区、福山、七个县市区分别落实了阳光工程工作经费,全市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达320万元,形成了财政支持、用人单位及受训农民共同负担的多元化培训投入机制,保障了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建章立制,强化监管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烟台市先后印发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基地认定原则意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办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细则》,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2005年烟台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使阳光工程的各个环节得到了规范,使监管工作有章可循,制度化,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三、纳入考核、落实责任

  烟台市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度“三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考核办法>的通知》(烟办发[2005]8号文件)中,把阳光工程纳入了市委、市政府考核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重大工作事项,招远、莱州、莱阳、龙口、牟平、龙口、芝罘、福山、开发区9个县市区也将阳光工程工作纳入了县市区政府对有关部门的考核。为进一步落实阳光工程责任,市阳光工程办公室与县市区阳光工程办公室签定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责任书》,同时县市区阳光工程办公室与培训机构签定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协议书》,从而调动了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有利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和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

  一是严格落实了公开、公示制度。坚持公开、公平、阳光操作,是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原则。为充分利用、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建设一批能起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我市打破“成分”和“门户”之见,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了符合培训基地认定原则和条件的培训机构32个,并将认定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承担培训任务、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享受财政补助的对象、补助的标准以及监督电话等情况在当地电视台和烟台政府网、烟台农业信息网等主要媒体上进行了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实行培训券制度。阳光工程通过向农民发培训券的方式,落实财政补贴,即受训农民把培训券交到培训机构作为培训费,培训券实行实名制。目前,全市统一印制了每人补助150元的培训券16000份,并将逐步按计划发到申请参加培训的农民工手中。

  三是落实了第一节课制度。各级阳光工程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开展阳光工程培训的第一节课上,对参加受训的农民讲解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和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并将培训券发到农民手中,使每一个受训的农民更深切的感受到党和国家对农民就业问题的关注和支持。目前,县市区阳光工程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参加农机维修、机械制造、建筑装饰、服装缝纫、计算机应用、商业营销、家政保健等专业培训的5300名农民累计讲授第一节课112次,已有5000余名农民经过培训实现了转移就业。

  四是落实了培训台帐制度。实施阳光工程培训的机构,对所有受训的农民建立了规范的培训转移台帐,台帐内容包括学员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助金额、收费情况、就业单位、联系方式。同时,12个项目县也分别建立了内容设置统一的培训转移台帐。

  五是落实了培训工作月报制度。为及时、准确地反映阳光工程进展情况,各培训机构和项目县严格执行了阳光工程月报工作制度,于每月30日前将阳光工程工作有关统计报表通过阳光工程月报系统逐级上报。

  六是落实了检查验收制度。县市区阳光工程办公室对每个培训单位的培训班进行检查核实,每个培训班结束时,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到培训班核查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及就业情况,对检查验收合格的单位出具检查验收合格报告。

信息来源:烟台市农业局

新闻订阅】  【新闻中心】 【    】 【发表评论 (0)
现在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分类信息
市场加盟 | 友情链接 | 会员助手 | 目合作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诚聘英才 | 数据中心
太初源(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电 话:010-57279251  传 真:010-57279215  Email:services@nac88.com  客服QQ:771084867 357256436
网站免费咨询电话 4008-799-22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寿路28号   邮编:100028
Copyright© 中国农副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06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