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模式 发挥职能作用 服务新农村建设 | |
2009-11-27 中国农业信息网 | |
——蓝田县检察院服务"三农"的几点做法 蓝田县是个农业大县,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一直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近年来,蓝田县检察院紧密联系实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改革发展的大局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中思考和把握,发挥检察职能,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开拓创新,勇于实践,着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及新农村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特别是抓住影响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的涉法诉求和检察工作的薄弱环节,大胆的探索工作模式,全力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法律监督效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探索工作模式,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农村、延伸到基层 蓝田县检察院立足县情,在多次下乡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涉农检察工作机制,把检察工作做到了田间地头,做到了农民群众的心坎上。一是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法制宣传活动。配合全县开展的重点村、镇建设,各党组成员带领中层干部多次深入乡镇和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开展送法下乡、进村及进社区等活动,先后赴18个乡镇、100多行政村开展法律宣讲130余次,参与人数逐次增多,散发宣传材料2万多份,提高了基层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二是率先在全省建立乡镇检察工作站。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服务"三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深入调研、精心筹备,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汤浴镇等10个乡镇设立检察工作站,以组织程序选拔10名检察官分别担任这些乡镇的法制副乡(镇)长,颁发了聘任证书(不占乡镇编制,任期一年),具体开展法律宣传、接受法律咨询、预防职务犯罪、指导矛盾调处、配合解决涉法上访等工作。建站以来,受聘的法制副乡(镇)长认真履职,共组织法制宣传15场次,接受法律咨询120余次,处理信访31件,协助基层政府化解矛盾纠纷15件,发现有价值的线索6件。根据农民群众提供的第一手线索,先后查办了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李怀乐受贿6万元、副主任吕余田受贿2.7万元案件,以及西寨村村主任樊小平贪污集体财产4万余元、西关村村支书贺相民违规出让土地受贿30万元案件,有效地扼制了基层干部破坏新农村建设的职务犯罪行为,使党和政府的惠农支农政策得以充分保障,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扎实开展"严厉打击盗窃农业设施破坏农业生产犯罪"专项活动。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从快批捕、起诉破坏电力设备、盗伐林木、盗窃耕畜、破坏农业生产资料等涉农刑事犯罪62件91人。快审快捕了一起带有黑恶性质的雇凶伤害案件,依法逮捕6人,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和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数十名群众敲锣打鼓给蓝田县检察院送来了一面"科学发展促和谐,打黑除恶匡正义"的锦旗。 二、突出预防重点,紧紧围绕民生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开展预防工作 针对国家和省市对新农村建设加大投资力度的新情况,蓝田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以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和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预防为重点,深层次、立体式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把总投资16.8亿元的西安市李家河水库饮水工程项目列入今年预防工作重点,与工程建设管理处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议,围绕项目规划、立项、审批、项目招标投标、大额资金调拨使用、大宗物资采购等环节,总结以往经验,吸取兄弟院先进做法,综合运用预防措施,工程进行到哪里,预防工作就跟进到那里,为有效遏制职务犯罪、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开展重大项目建设预防的同时,高度重视对"村官"的职务犯罪预防。深入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活动,把预防职务犯罪的观念传播到了广大农村。对全县新上任的500名多村支书、村主任进行了12期1200人次的预防职务犯罪培训,使"村官"们增强了遵纪守法和廉洁办事意识。自主研发了"村官"电子档案信息查询系统,收录了全县519个行政村村支书、村主任的个人履历、家庭收入、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廉政建设等情况,为县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好农村致富带头人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三、关注保障民生,把化解矛盾纠纷渗透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 化解涉检上访,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接待群众推行 "三个不放手"(排查落实不到位不放手、问题不解决不放手、上访人不息诉不放手),"三个结合"(对排查出的涉检信访问题采取领导包案与部门负责人包案相结合,控申部门定期督促与案件承办人定期汇报相结合,控制与防范相结合),"三三制"(三个人包一个案件、三日一督办、三次督办要有结果)的措施,有效解决了一批重信重访、涉检上访问题。一是主动约见解心结。对涉检信访积案,推行检察长主动约见上访群众制度,由检察长安排时间主动约见上访人,从心理上消除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偏见。今年以来,检察长主动约见涉检信访人11人次,为顺利解决涉检信访积案、化解矛盾奠定了基础。二是多方协调见成效。在处理孟村乡郗河村村民李秀琴请求伤害赔偿的上访案中,针对犯罪嫌疑人无赔偿能力的实际,启动刑事被害人救济机制,与县民政局、公安局和乡政府等部门协调,从民政救济渠道给被害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彻底解决了这一上访案件。三是以情感人显公正。对上访群众做到"三心、三到位",即:有耐心、有恒心、有真心;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解释到位,确有困难的帮扶到位。在化解张万慧等四人要求返还收缴案款及利息一案中,针对案件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法律适用难、以及上访人对司法机关存有误解的实际,耐心细致地做释法析理工作,在心理上贴近,在思想上安抚,在县委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给予当事人适当的经济补偿,使案件圆满解决。 帮扶弱势群体,着力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蓝田县检察院从拓展为民、助民、惠民的渠道出发,积极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能,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以及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民行科在办理一起农民工长达七年的债务纠纷案时,历经周折找到欠债公司的老板,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成双方和解,为农民工张孔利追回被拖欠七年的23000元工程款;在办理一件确认买卖合同效力纠纷案件时,发现县国土局在发放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及时对县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并敦促其纠正,使县国土局注销了其违规发放的五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保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拓展监督渠道,把检察建议作为深化执法办案效果的重要载体 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中,蓝田县检察院既重视严格依法办案,又重视用好其他监督手段,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强化法律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深化执法办案效果,提高法律监督效能。结合执法办案发出检察建议35份,督促发案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有重点地回访被建议单位11次,跟踪了解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受发案单位邀请,举办专题法制讲座13次。今年5月,蓝田县检察院在办理安村乡寇坡村王元善与张忠立人身损害赔偿申诉案中,发现蓝田县公安局安村派出所的有关民警存在滥用职权、违法取证的行为,针对具体问题,蓝田县检察院向蓝田县公安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公安局接到蓝田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派员进驻安村派出所进行整顿,对涉案人员予以责令纠错,并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0天的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顿活动,将整改措施及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及时书面函告了蓝田县检察院。 公诉科在审查起诉本县焦岱镇荣家沟村村民唐某故意投放危险物质一案时,发现该村群众生活饮水在管理上存在不安全隐患,以致发生了犯罪案件。针对此问题,组织干警进行实际调查,并就净化水源、改善饮水设施、加强安全防范等问题向村委会提出了检察建议,派专人督促落实。村委会对检察建议非常重视,迅速筹措资金对原来的露天水池进行改造,修建了水塔,并将自来水引到了每户群众家,让群众用上干净卫生的井水。村民们高兴地说:"是检察官让我们吃上了放心水,检察机关真是咱老百姓的贴心人!" 五、严格纪律作风,确保检察环节自身不发生影响和谐的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办案质量。无论是自侦案件,还是对其他刑事案件,均要求办案人员定期自查。严格执行自侦案件立案审批制度、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健全完善扣押、管理、处理涉案款物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执法档案制度,尽可能地把案件办成经得住历史检验的铁案。所办自侦案件无不诉、撤案和法院判无罪案件;刑事案件无错捕漏捕、错诉漏诉,有罪判决率达100%。二是不断转变执法作风、改进办案方式。查办涉及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时,及时与主管部门或企业领导沟通,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冻结、逮捕等措施,注意维护企业信誉和形象,决不因执法不当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推出《关于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投案自首工作机制》、《对重大案件检察工作实行公告的制度》和《不捕案件补充侦查期限建议制》等新机制,被多家媒体刊载,受到上级院的肯定。三是严明检察纪律。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切实抓好高检院"十个严禁"和禁酒令,严格执行县委"七禁规定"。在自侦办案一线设立临时党小组,对所办案件定期进行回访,加强对办案过程中廉政情况的监督,多年来全院无一人违法违纪,未发生因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激化矛盾,诱发不稳定因素的问题。 |
[责任编辑:中国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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